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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
首頁-訂房須知

【取消規定】

本官網線上訂房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頒佈<定型化契約>規定,訂房成立後可隨時取消訂房,但應負擔下列費用:
(1) 旅客於入住日當日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100%。
(2) 旅客於入住前1日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80%。
(3) 旅客於入住2至3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70%。
(4) 旅客於入住4至6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60%。
(5) 旅客於入住7至9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50%。
(6) 旅客於入住10至13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30%。
(7) 旅客於入住日期14日以前取消訂房時,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。
(8) 若該銷售產品已明文標示「限時搶購、不可退訂」者,則取消訂房之手續費為交易總額的100%。